首先给你当地的社保局打电话进行劳动监察投诉; 其次,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即社保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我觉得关键是看是雇用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如果公司具有用人资质,你可以凭借工资条,社保证明,工牌,奖章证书等请求劳动仲裁确认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老板没有用人资质,只是雇用关系,那建议走法律诉讼途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核心问题就是你与老板建立的是雇用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如果老板是个体工商户或公司,具有用人资质,你可以请求确认与老板或老板公司具有劳动关系,进而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如果老板没有用人资质,那么只可能建立雇用关系,依法提起雇用关系的赔偿。
如果私人老板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任何性质的企业,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有相关出勤或者工卡等等的证明,跟企业之间存在的就是劳动关系。老板在你入职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即使没有事故,在工作期间,按薪资的两倍进行赔偿,可以在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在职期间企业必须给员工上工伤保险,如果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则事故引起的任何费用都由企业承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该赔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私人老板没有用人资质,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则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