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因此,可以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探望权。
先打律师去警告他了,同时收集证据,比如电话录音,为重新争取孩子抚养权做准备。当然,如果你没能力养孩子,只想看的话,可以到孩子学校看了,别让他知道。
孩子又不是他一个人的凭什么不要你看
离婚协议书约定有探视权的,起诉要求他履行义务,否则起诉要求探视权。
协议上如果有写应该按照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