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员支出管理
人员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费用开支。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和助学金等支出。
(1)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和其他工资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和其他工资。
基本工资,是行政事业单位支付给工作人员报酬的主要形式,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劳动报酬。补助工作,是指工资的补充和延伸,是对工作人员因工作性质、工作地区的特殊性或民族习惯的不同等原因而支付的补助以及由于价格因素、超额劳动等原因支付的补贴、奖金以及临时工的劳动报酬。其他工资,是指在基本工资、补助工资之外,发给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专业津贴、补贴、奖金等。
加强工资性支出的管理,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人员编制制度。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是工资性支出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是直接影响工资性支出规模的主要因素。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单位增员。未经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增加编制,更不得超过编制配备人员。
第二,加强工资基金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基金管理制度,凡属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范围的报酬,均要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并按照规定编制单位工资基金计划。工资基金计划报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各有关开户银行按照核定的工资基金总额监督支付。
第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津贴、补贴等个人待遇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工资性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发放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2)职工福利费的管理。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职工鼓励待遇、解决职工及其家属生、老、病、死等困难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公费医疗、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职工死亡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应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实行经费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职工福利费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职工的具体情况处理,个人补助一般要本人申请,群众评议,单位工会研究决定,领导批准。要做到实事求是,把钱用到最急需的地方。
(3)助学金的管理。助学金是指国家为帮助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生活困难,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支出以及对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包括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研究生生活补助费、学生贷款、出国留学人员生活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在助学金管理方面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对不同性质的学校、专业,助学金发放的比例应按不同的规定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扩大享受范围和比例,提高发放标准。
第二,助学金的发放必须保证全部用于解决学生本人的学习、生活困难,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各学校在控制的享受比例内,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程度,由本人申请,民主评定,避免平均主义。
(4)社会保障费的管理。社会保障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医疗、养老、待业、住房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包括离退休金、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在现代社会,社会保障支出成为社会公共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器”。社会保障属于公共事业,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提取或缴纳、发放各种社会保障费。各单位在提取或发放有关费用时,既不能超标准提取,任意提高各项待遇标准,也不能任意压低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侵害社会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各单位还要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正确列支社会保障费,既要有计划支付、保证合理合法有效使用、解决受益人的困难,又要节约资金。
2.公用支出管理
公用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完成公共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用于单位公共事务方面的费用开支,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
(1)公务费的管理:公务费的管理包括对办公费的管理、邮电费的管理、会议费的管理、差旅费的管理和燃料费的管理。公务费开支项目繁多,涉及面广,且具有节约潜力大,管理弹性较大的特点。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公务费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开支的规章制度,照章办事。在办理公务费支出时,要检查费用开支是否符合事业计划,是否符合预算和季度用款计划,不得办理无预算、超预算的支出;检查经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标准,不得办理超标准开支;检查金额较大的经费支出是否按审批权限办理厂审批手续,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要坚决拒绝付款;检查每笔经费支出是否具备合法的原始凭证和经办、验收、保管、领用、主管人员等的签名。
对公务费中的一些支出较大的项目,比如,会议费、业务招待费、汽车燃料、修理费、电话费以及水电煤油等主要的一次性消耗物资,都要实行重点管理。
(2)设备购置费的管理:设备购置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购置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但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种设备的费用支出,包括办公用一般设备购置费,车辆购置费。车辆购置附加费,教学、科研、医疗单位的专业设备购置费,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购置费.以及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的图书购置费、档案设备购置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的设备是行政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的物质条件,设备购置费的管理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划清基本建设投资与行政事业经费开支的界限。凡达到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设备.应该按照规定程序报计划部门从基本建设投资中解决;凡属于行政事业费列支的各种设备费用,应该从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中解决。基本建设投资和设备购置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任意挪用。
第二,合理配置,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既要保证业务需要,又要坚决贯彻节约原则,防止重购、盲目购进造成积压、浪费。应当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确需购买的设备,应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购置物质设备要求事先编制统购计划,应尽可能实施共同性设备共建共用,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第三,执行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规定。属于国家专项控制的商品,必须报经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机构批准,严禁违反规定套购。
第四,在有条件的地区,设备的购置应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3)修缮费的管理:修缮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的修缮费用。它是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恢复固定资产使用价值所支付的费用开支,包括房屋修缮费、公共设施修缮费和零星土建费。
行政事业单位对修缮费的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应严格划分一般修缮、大型修缮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界限和审批权限。行政事业单位在管理工作中要注意划清界限,分别按照不同的资金来源渠道列支和管理,不得相互挤占、挪用。
第二,要节约使用修缮费。在修缮费使用上,要充分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既保证修缮工程的质量,又节约修缮费开支。
第三,要认真审核和完善支出手续。修缮费用支出要认真审核,做到结算与实际相符、计算单价与国家定额标准或双方协议相符,运算准确。
(4)业务费的管理:业务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专业活动所需的消耗费用开支和购置的低值易耗品支出。行政事业各单位由于业务性质不同,因而业务费的具体内容也不相同。
业务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完成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重要条件,行政事业单位应重点予以保证。由于行政事业各单位的业务工作差别较大,对于大多数业务费开支项目,国家没有制定具体的开支标准,各单位在执行中容易出现支出随意性的问题。因此,行政事业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制定各项业务费定额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资金。同时,要加强对业务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其他费用的管理: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以外的费用开支,包括外籍专家经费、出国实习人员生活费、来我国实习人员生活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在办理其他费用支出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不得办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