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1、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3、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人社局-社会保险法
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或者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规定社保是不能退的,可以随人的工作地转换而迁移合并的,合并续缴并不影响的累计缴费年限。由于没有辞职证明,不能自己申请暂停缴费,只能在一个月后登入社保局网站,或到参保地社保局查询自己的社保帐户是否停缴费。
扩展资料
如果已暂停缴费,离开苏州吴江可以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工作地办理好社保帐户后,再在新工作地的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帐户合并即可。
(也可以暂时不迁移,在法定退休年龄前的什么时候前往原社保地办理迁移手续)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社保转移问题,诉求者可以先在原工作地社保机构办理减员手续,待在另一地找到工作,并在另一地入保后,到另一地的社保机构开具社保关系商转函,持该函和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到原工作地社保机构将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福州即可;
关于医保转移问题,持另一地医保商转函到原工作地医保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社保问题:若您在另一地企业就业,您可以将您在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另一地社保管理中心接续参保。具体转移手续如下:1、另一地企业为您办理增员手续(企业填写增员表《参保单位新增加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职工申报表》一式五份,必须盖单位公章。办结时限,随到随办);2、携带办理好的增员表到另一地社保管理中心个帐科转移窗口开具养老保险关系商转函3、随带商转函到原工作地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医保问题:您之前在原工作地医保参保,如果再就业后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同时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时请提供: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社保增员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医保卡复印件;并由另一地医保中心向闽侯医保中心开具商转函转移您的医保关系(具体如何办理请咨询闽侯医保中心),然后用人单位携带回函办理续保。须从断保次月开始补缴,按历年上年度平均工资的70%为缴费基数(即最低缴费基数),按10%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您中断的医保费应在办理续保时一并补缴,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需补缴的费用提交给您现在用人单位,您只需把应补交款交给目前的用人单位。您之前的缴费年限可以一并计算
“另一地”指你下一个工作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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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本市人员就可以拿您的身份证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个人自交养老和医疗。如果您觉得医疗和养老费用太高缴纳不起,那您可以找个单位上班,由单位缴纳。如果您是属于4050岁年龄不好找工作可以到社区街道申请4050就业困难人员补贴,这样您每月缴纳的社保由政府给您承担一部分。或者您也可以到村居委会办理城乡医社保 。
非本市户籍人员只能找到下一家单位由单位缴纳,如果不待在这个城市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医疗养老的转移,转移到下一个参保城市继续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