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法律层面只有对传销有明确的定义,但不论是利用何种渠道和手段,只要符合传销的定义的商业行为就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微信传销就是借助微信搞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也就是利用微信借销售或推销商品名义,但主要不是为了卖商品,而是通过拉人入会,发展金字塔式下线,然后收取入会费、代理费并搞金字塔式奖励吸引更多下线加入的骗取钱财行为。
微信对传销行为进行了定义,并指出通过分销模式依据下线销售业绩提成的模式和以许诺收益等方式诱导用户滚动发展人员均属于非发传销活动。
传销是没有产品,并且是超过3级定性为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