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9条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20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34条规定: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目前国家是自愿选择,多生的话,须交社会抚养费,没有强制上环的要求,因此,如果你那地方强制实行的话,严重的构成犯罪,可以申请国家公权利救济。
目前国家是自愿选择,多生的话,须交社会抚养费,没有强制上环的要求,因此,如果你那地方强制实行的话,严重的构成犯罪,可以申请国家公权利救济。
规定没错,只是理解有问题
所谓“一孩放环、二孩结扎”是指同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情况
再婚的,一方有子女一方没有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因此你再婚生子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制度,不应受到处罚。
据理力争吧!
市政府的文化违反上位法的规定,如果处罚依此规定处罚你,你可以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
等待结果出来
结果不满向计生办提出行政复议反映情况
对于计生办回复不满再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