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解释一下"协奏曲""奏鸣曲""变奏曲"etc.

2024-12-17 02: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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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协奏曲---Concerto,原意是竞赛。十六世纪意大利的协奏曲多指有乐器伴奏的合唱曲,以别于无伴奏合唱。十七世纪后半叶起,指由几件或一件独奏乐器,与一小型弦乐队互相竞赛的器乐套曲。用几件乐器者称“大协奏曲”。意大利作曲家托莱里和科莱里是大协奏曲的创始者。亨德尔和巴赫都作有大协奏曲。巴赫的《勃兰登堡协奏曲》就是大协奏曲中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由一件乐器(有时还带有伴奏)与乐队竞奏的古协奏曲,叫做“独奏协奏曲”,如维瓦尔第的协奏曲。
维也纳古典乐派大师莫扎特以大量的创作—二十多首钢琴协奏曲,六首小提琴协奏曲,以及长笛、单簧管、小号、圆号等为独奏乐器的协奏曲—确立了至今还被袭用着的协奏曲形式。这种协奏曲由一件独奏乐器与管弦乐队协同演奏,独奏部分具有鲜明的个性和高度的技巧性。乐曲通常包括三个乐章:第一乐章用奏鸣曲式,第二乐章多为抒情的慢板,第三乐章常用回族曲式或奏鸣曲式。第一乐章的后部有一个华彩段(第二、三乐章有时也插入较短的华彩段)。起初,华彩段由演奏家根据乐曲的基本主题作即兴发挥,到十九世纪后则由作曲家写成固定的曲谱。现代音乐家演奏古典协奏曲时所用的华彩段曲谱,是由后来的作曲家写成的。贝多芬为协奏曲形式注入了深刻的思想内容,并使独奏部分与乐队部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共同实现交响性的发展,使协奏曲的思想性、艺术性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他的小提琴协奏曲,五首钢琴协奏曲,都是对协奏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杰作。
浪漫乐派以及后来各国民族乐派作曲家的作品中,独奏乐器更富于鲜明的表现力、感人的歌唱性和高难度的技巧性,整个乐曲往往也具有更强的动力感和交响性。肖邦的钢琴协奏曲,门德尔松、勃拉姆斯、帕格尼尼等人的小提琴协奏曲,以及德沃夏克的大提琴协奏曲,格里格的钢琴协奏曲,柴可夫斯基的钢琴、小提琴协奏曲等都成为世界音乐文化宝库中独树一帜的珍品。李斯特把多乐章套曲的艺术构思集中凝聚起来,创造了单乐章的协奏曲形式,他的两部单乐章的钢琴协奏曲成为侩炙人口的名著。二十世纪以后,如苏联的格里埃尔的声乐协奏曲,则以人声与乐队结合而成。西方现代主义音乐流派的某些协奏曲,则更显出“浓缩”、简短的特点,“新维也纳乐派”韦伯恩以无调性的十二音序列形式写成的协奏曲,现今仍居同类型作品的“鳌头”地位

奏鸣曲是由一件独奏乐器演奏,或由一种独奏乐器与钢琴合奏的器乐套曲,由三或四个乐章组成。用钢琴演奏的称钢琴奏鸣曲,用小提琴与钢琴合奏的称小提琴奏鸣曲。
奏鸣曲的第一乐章通常采用奏鸣曲式,奏鸣曲因而得名。它诞生于法国大革命以后,当时需要表现人与人之间更加尖锐的关系和社会的戏剧性冲突,于是出现了这样一种乐曲结构形式。
在奏鸣曲式的呈示部中一般要有两个相互对比或矛盾的主题;在展开部中展开矛盾的冲突和斗争;在再现部中则要显示斗争的结果。只有按照这个原则写成第一乐章的器乐套曲,才能称为奏鸣曲。

变奏曲是用变奏的手法发展一个主题,使主题能得到多方面表现的一种乐曲。所谓变奏,简单地说,就是变化的反复。变奏是各种音乐作品中常用的发展乐思的手法。管弦乐曲《森吉德马》前后两段旋律相同,而速度、力度、节奏、音色和伴奏音型起了变化,就是用了变奏手法。第一段轻柔缓慢,气息宽广,描写辽阔壮丽的草原景色。第二段速度转快,节奏活跃,描写草原人民的愉快生活。
这种保持原来的旋律,而变化音乐语言中其他因素的变奏手法,叫做固定旋律变奏。另一种常用的变奏手法是装饰变奏。装饰变奏只是保持主题的旋律骨架。而变化旋律的细节,也就是用装饰音把原来的旋律进行加工,同时也可以变化音乐语言中的其他因素,如速度、力度、节奏、音色、伴奏音型等等。

回答2:

简单说协奏曲是钢琴或小提琴为主,其他西洋古典乐器为辅演奏的奏鸣曲是一种乐器演奏的,变奏曲是以一段旋律为主题,不断变换花样以各种手法重复这段主旋律。具体准确的解释在百度百科中有。我最讨厌楼上那种从别的地方复制一堆然后贴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