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户是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政府非税收入资金专门账户,用于对政府非税收入资金收支进行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办理资金的收缴和拨付。
财政专户既包括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也包括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国债资金专户、农业综合开发专户、粮食风险专户等等财政性资金专户。
扩展资料:
按核算管理的资金类型分,我国设立的财政专户主要包括四类:即专项支出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收缴财政专户、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财政专户。
按照规定,设立财政专户需有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正式文件作为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则是依据《社会保险法》设立的。
过去为了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预算外资金由财政部门建立统一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但在2010年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以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也已经取消,随着预算外资金一同成为了历史。
财政专户,一般是指的非税收入的这个项目属于预算外收入的项目,而这类的收入项目属于执收单位自收自支的项目,所以财政收入这个项目之后会将这个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并在核算无误之后将此笔收入拨回给执收单位,而预算内收入就拨入金库做为财政收入。
楼上说的只是非税收入收支财政专户,这只是财政专户的一种。所有存放财政专项资金的帐户都是财政专户,比如:绩效工资财政专户、基本建设资金财政专户、教科文资金财政专户、基础教育资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专户、扶贫资金财政专户……,几十种之多。
财 政专户是财 政 部门在银行设立的政 府非税 收入资金专门账户,用于对政 府非税 收入资金收支进行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办理资金的收缴和拨付。
1、定义:
财政专户是指财政和预算单位按照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对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性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用途:
(一)接收缴存和划入的各项社会保障资金;
(二)接收社会保障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及购买国债兑付的本息收入;
(三)接收财政补贴收入;
(四)根据经办机构的用款计划,拨付社会保险基金;
(五)根据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用款计划,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
(六)支付购买国家特种定向债券或其他种类国家债券的资金,并加强债券管理;
(七)接收上级财政专户划拨或下级财政专户上解的资金;
(八)向上级或下级财政专户划拨资金;
(九)办理与财政专户有关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