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从判决确定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
刑法第四十七条【刑期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五十一条【死缓执行期间】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判刑前羁押期限会折抵刑期的,如果被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则被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被判管制,那么,被羁押一日折抵刑期2日。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刑罚执行从法院判决生效时起算,羁押一天折抵刑期一天
意思就是 比如判了几年3月份至判决生效前的这段时间也算入刑期
从抓起来的那天算起。
除非最后判拘役(绑架罪判拘役的可能性小于0),判拘役的话,先期羁押1天算2天。
被羁押的时候开始算,这是刑法的刑期折抵。判拘役和有期徒刑的,被羁押一日,折抵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