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收回门面是否该赔偿我的损失?

2024-10-29 07:12:1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如果你没有违约行为,房东应当赔偿损失,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失项目包括:因店面搬迁所发生的支出、原装修店面的支出、变更证照产生的费用、搬迁期间可预见的营业损失等。对于营业损失,你要提供以前的营业收入状况作为证据才行,不能仅凭口头说明。你们也可以就此协商,一揽子一次性解决赔偿。
  理由:房屋不论是否属于“C级危房”,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应当知道,明知是危房还出租的,其本身已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出租后因租赁物自身的瑕疵导致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出租人当然应当承担。不过,你也可以给予合理期限要求出戚判租人对房屋进行维修,因维修影响到你正常经营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销昌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高斗改。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