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一般情况下,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业务招待费要入账,其入账只会导致纳税额减少而不是纳税额的增加。只有当业务招待费的金额大于亏损额时,业务招待费不入账的话,会使得会计税前利润由亏损变为收益,那么此时就应当纳税了,因为你实现收益了。
拓展资料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
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所谓业务链法就是指根据会计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组成一条连续的业务链,前后业务之间会计分录之间存在的一种相连的关系进行会计分录的编制。
此种方法对于连续性的经济业务比较有效,特别是针对于容易搞错记账方向效果更加明显。
所谓记账规则法就是指利用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进行编制会计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首先入账是肯定要入账的呀,只不过不要交税而已!
其次,您的问题是有问题的,业务招待费入账不会导致要交税,而是导致少缴税。
我们知道业务招待费只能按收入的一定比例(千分之五)在税前扣除。
既然现在已经亏损了,就谈不上要纳税了(5年内税前弥补亏损),更谈不上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了。
总归:业务招待费要入账,其入账只会导致纳税额减少而不是纳税额的增加。只有当业务招待费的金额大于亏损额时,业务招待费不入账的话,会使得会计税前利润由亏损变为收益,那么此时就应当纳税了,因为你实现收益了。
没关系。入账吧
为什么不能入
没有收入是企业自身问题。
我花费了这么多的费用在招待客户上不就是为了给企业寻找生意?
只不过一直失败而已
就素期末所得税清缴也只是调减成本费用而已
0收入。再怎么调整都是0利润。不可能调一个收入出来的
放心列支。只要你的费用发票是正规的就没问题
可以呀。
若真的是每个月都没有收入,我建议最好不要入太多餐费,太多,只能招来税务局人员来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