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想干了当然可以提出辞职走人了,不过老板现在缺人的话,提出这样的要求也在情理之中,但是要有一个期限,不可能他一直找不到人你就一直留在他那里的。还有你要是执意马上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可能他会为难你哦!
可以,法律准许公民自由择业,他不让辞就去劳动局告发,但如果你不着急的话,出于人道主义,也可帮助一下。
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走人,说一下就行。没有签劳动合同也行。
如果过了试用期又有劳动合同,就要提前一个月给书面辞职报告了。
干嘛一定要和老板过不去呢,你那样很吃亏的。把他们得罪了不是好事呢
签过合同吗?合同上要求要提前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