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特殊岗位经批准学历可适当放宽);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9、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以及根据有关行业特殊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