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主张用刑、德(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来导制百官;强调依法治国,“以刑去刑”,不重视道德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以此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即一个君王,如果他能给予官员及百姓利益,官员和百姓就会拥戴和支持他,同时这个君王还擅长“术”的话,那么这个国家就很有可能能够强盛;但如果这个君王不具备以上的任何一条的话,这个国家就很可能走向衰落,甚至是灭亡。所以,法家理论的一个很大的不足在于过度依赖君王个人的能力。但秦能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儒家没这么差,法家也没这么好...分家分派是后世论述,若当真,也是一种迂腐..
法家若要真在中国实行,估计没人受的了..
秦国实行了法家之后,老百姓只懂得两件事,打仗和耕地..
而且商鞅严格来说,死于自己的的政策,逃跑没逃成功..
因为他实行了连坐制,让大家互相举报(文革不也这样,所以血肉相残)..
而实行法家,也不是商鞅第一要选.商鞅是让秦王选择过帝道与王道.商鞅也不是简单的法家..以前的人不是按学派学习的..连法家大家韩非子,也是大儒荀子的学生..儒家也有几派..法家跟儒家是有一定的渊源关系的..
电视剧就当电视剧来看好了....
1.古代法家思想,并非真正的人/人/平/等。商鞅变法中途,有人利用太子犯法来阻挠变法,为什么商鞅不能治太子的罪而只能治太子傅的罪?这就说明了一切。
2.韩非子说过了,法家思想的要领“两面三刀”所谓两面:赏罚;三刀:势(君/权)术(权/术)法(法/律),很显然带有浓厚的人/治色彩,并非真正的法/治。
3.代表的利益不同,古代的依/法/治/国是代表统/治/者的利益,而现代的法/制/思/想是保护广大人民利益。
PS:现代法/治虽说没有达到所描述的那么美好,但其出发点和本质是“公平”“公正”“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