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肇事车辆司机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擅自用车,司机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负责垫付

2024-12-28 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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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曾规定,交通事故由车主负垫付责任,但随着《道路交能安全法》的实施,车主垫付责任已显废止,此责任改由保险公司及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承担。故法院在2004年5月1日以后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只能依据自已责任原理,由侵权人即事故责任人自已赔偿受害人损失,而车主作为车辆所有人一般不应视为侵权人,若无法定情形(如职务行为或雇佣行为),法院只能判决由肇事者本人直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回答2:

法律支持的是证据,如果一方能举证是擅自用车可以付相应的赔偿责任,车主,受害方,保险公司,都有垫付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回答3:

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