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这个并不是金蝶的要求,而是会计制度的要求,费用无论增加还是减少都要在借方。第二,其实,你说写在贷方,也不能不说不正确,但是这就是任何一个会计软件遇到的问题了。损益表取数,你肯定会定义一个公式。如果你写在贷方了,你还要修改你的公式,(例如:之前你定义为,财务费用本月实际发生额,系统会认为是借方,根据会计制度,而贷方的,就无法计算进去,,,你还需要调整公式,把贷方的金额减去才对,,)
不可以,结转损益时会发现结转不全。收到利息用借方红数表示是冲减财务费用是会计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