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未到期,自己却想辞职 要赔偿吗?

2024-11-21 04:39:4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2:

正常公司现在没有违约金的(除了公司给你培训后,签了附加合同),不过你要提前一个月递辞职报告,也就是说你在递辞职报告的那天起要在公司继续待一个月后才能离开。
但是个别公司是不同的,看清劳动合同的条款,另外看公司是不是给你吗签什么附加合同。只要你看清条款,哪怕给你签五十年你也同样是可以走的

回答3:

5年事没关系的,按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你只要提前一个月给用人单位通知就可以解除合同。

还是合法的。不会出现违约。

回答4:

1 双方必须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一开始,公司强制要求与你签5年期合同,是不合法的。

2 你现在想走,完全可以。提前30天通知就行。按照法律规定强势一点的话,不声不响走人也无碍,因为公司已经违法在先了。

前途要紧!

回答5:

先仔细看看你签的合同,一般你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要辞职了,一月后就可以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