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关于租房的问题!

2025-01-02 07:20:03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合同法》明文规定:房屋发生买卖,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并且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这便叫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房客若是遇到房主逼迁,可据此维权。

租户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房合同,或是可以拿违约金走人,租户可以选择。

目前只有和租户协商相应的补偿,他自愿搬离住房

这是民法种的一个保护原则,买卖不破租赁。

回答2:

租户有权利将租期租满后再搬,如果你提前要对方搬的话,属于违约,因此,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你违约的具体情况可能相应的减少违约金。当然,你还是最好跟对方商量。

回答3:

干嘛非要他搬呢!买卖不破租赁,你的房子正常的卖,他的房子正常的租。该过户的过户,该交钱的交钱,该搬家的搬家,该腾退的腾退(此处腾退的是你自己的部分,不包括出租的那部分)。
房屋过户后,租金由新房主收取,你对租户享有的收取租金的权利转移给新户主。

回答4:

你违反你和你的承租方的租赁协议.而且是单方违约.
有责任赔偿乙方协议规定条款.

回答5:

买卖不破租赁,给人家违约金吧,然后在让他搬走。只能协商解决

回答6:

建议你把房子这两个月的房租给买方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