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还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2024-12-15 20: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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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贪污贿赂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
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以上罪名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除此以外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如果发生交叉情况,比如说公安机关先以盗窃立案侦查了,结果发现是国家机关单位内部人员自己贪污报假案,要立即移交案件给检察机关;反之也是一样。

回答2:

绝大部分的刑事案件都是由辖区公安局派出所立案侦查,当然,检察院也有侦查权。

回答3:

属公安机关管辖之外的由检察院管辖,如:渎职、贪污等

回答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根据上述规定,需要根据案件类型确定是由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负责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