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可以变,大包装上就印刷大点,小包装则小点。但比例及颜色及形状等不可以改变。
但大小也至少得让人能识别出标签是QS,特别是下面写的号或数字。而且包装要符合标签通则。字体不可过小。
http://hi.baidu.com/xalable/blog/item/56d7ad50d3f1155f1138c254.html
大小可以变,但颜色规格不能变
QS标志有规定大小,使用时需严格按比例缩放。
“QS 标志”的式样 工业产品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字头“QS” 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 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标志的尺寸可以 根据需要,按规定比例自行缩放,但不能变形、变色。“QS”标志的 颜色、尺寸、式样见附图。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使用“QS”标志必须按照规定的颜色。
2、使用“QS”标志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尺寸进行同比例缩放。
3、使用“QS”标志必须按照规定的式样,图案必须准确。需要 指出的是,“QS”标志图案的外框也是“QS”标志图案的一个组成部 分。
4、“QS”标志使用者必须建立标志使用制度,定期向所在地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QS”标志使用情况。
5、“QS”标志只准使用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范围的并且经出 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上,企业不得擅自使用或擅自转让。企业产品被吊 销许可证或经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停止使用“QS”标志。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做好企业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按照有关法规,现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及使用办法公告如下:
一、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式样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其统一制定式样详见附件。
二、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使用的要求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行加印(贴)。企业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从2010年6月1日起,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