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处理如下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扩展资料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规定
1、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
2、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
3、凡纳入一机多票系统的一般纳税人,自纳入之日起,一律使用全国统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4、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价格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你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记帐联,因保管不妥,造成丢失。而持有你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顾客联的顾客方,又暂时找不到。这种情况问题不大,可以用白纸到开票系统重新打印一份用来做账或用白纸直接写明该份发票号码、品名、金额、税额等内容用来做账。
先申报纳税,还是要找到客户,根据你开出的单位、地址、电话,应该能够找到该公司的。
至少还应有个复印件的。
增值税发票是个非常严肃的事情,一定要细心,不能丢失,否则会很麻烦的。
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还好 增值税不能抵扣的
一般找到客户要个复印件就可以做账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一)丢失发票;
(二)损(撕)毁发票;
(三)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
(四)未按规定缴销发票;
(五)印制发票的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丢失发票或发票监制章及发票防伪专用品等。
(六)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
(七)其他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因此,丢失已开具的发票第三联,即:记账联;如果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发票联没有丢失的话,其情节是不严重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没有规定丢失已开具的发票记账联列举为“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税务机关一般不会给予行政处罚的。
您可以复印存根联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