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吗

我是个拆迁户,要25万拿安置房.不可贷款.不可按歇.我怎么办啊?
2024-11-24 23: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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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
但一般不需要贷款,因为拆迁补偿肯定比购房费高。安置房贷款办理条件如下: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3、安置房拆迁实际发生;
4、同意全额抵押贷款购买的安置房;
5、经济收入稳定,个人信用良好,能够偿还贷款本息;
6、借款人夫妻双方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回答2:

一般来讲,动迁安置房是指政府组织实施,提供优惠政策,明确建设标准,限定供应价格,用于本市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居民安置的保障性安居用房。动迁房是否可以贷款,取决于动迁房是否具有抵押的资格。一般被安置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之后就可以将动迁房抵押贷款。但根据《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但依法发生继承等非交易类行为以及由原安置区、县的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回购的除外。根据《担保法》规定,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都是不能抵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回答3:

  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但一般不需要贷款,因拆迁补偿款肯定高于购房费用的。
  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回答4:

如果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并且没有对其限制对外出售或者是限制对外转让期限已过,是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

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户口本

3、婚姻证明

4、收入证明

5、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及评估报告

6、贷款用途证明

7、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

扩展资料

贷款程序:

1.贷款人委托本公司办理贷款手续,提交相应的贷款所需资料;

2.办理抵押、质押、物押的评估报告;

3.向贷款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表,签订贷款合同及各类协议书,并办托公证、保险等手续;

4.银行审批;

5.房产局作抵押登记,办理它项权利证;

6.银行确认,发放贷款。

参考资料:个人房屋抵押贷款_百度百科

回答5: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的住户进行安置所建设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或者其他原因进行拆迁,然后用来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如果不是拆迁安置户而购买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拆迁安置户在取得产权证契税证后的6个月时间内,您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安置房的地已归为国有土地的话,那栋房子是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如果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不到产权证的。
买安置如果只是自己住的话,合同签得好的话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买来用于交易的话就有风险。
购买安置房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因为安置房属于个人,比如上海的安置房三年内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所以在购买时要注意该安置房是否在这个期限期。另外有的安置房产权是50年,不同于商品房的期限70年,所以安置房购买需要注意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