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份签字的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仍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双方符合对于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要求(即为合法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该劳动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正常情况下,合同应该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但如果实际上只签了一份劳动合同的,并不会因此而对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产生影响。
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而不是看合同数量。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签订份数,合同只有一份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从风险防控的角度出发,签订方应各持一份。仅有一份合同对于未持有一方的风险较大,一但对方不履行合同,需要举证证明双方的合同关系以及对方的违约责任相对较难,如果起诉也容易因为缺乏证据而被法院不予立案或立案审理后而败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当然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首先你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应该是一式两份,两份合同应该是相同的
其次,合同中应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权利义务违约等情况,否则合同无效
再次,合同中双方都要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所以你如果辞职根本就不用承担违约金
而且就算你的合同是有效的,如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只要你在离职前30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这份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合同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