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个人中途未申报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从欠费的当月起暂停该单位全部参保职工医疗费的支付和个人账户的划拨。
同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暂停享受待遇期间的医疗费由该单位或个人负责。恢复缴纳医疗保险费时,首先应补清欠缴的保险费和滞纳金,然后再恢复对该单位参保职工医疗费的支付。
扩展资料:
医保忘了往卡上打钱,到医保办或者社保局补交。
如果停交超过三个月,医保卡的功能只能按续缴之日重新计算,即报销认可时间是从补交之日后的发生的票据才认可的。如果停交未超过三个月,则补交款后医保卡效力不受影响。
医保卡现在已统一换成社保卡,医保处是向以个人身份证号为账户的社保卡内直接划转打钱。医保卡丢失,可向到当地社保处申请挂失,并同时申请补办新社保卡。社保卡属于芯片卡,只要你未泄露密码,卡内资金会在以个人身份证号为账户的社保卡内。
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首先,各统筹地区要确定一个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适当提高个人缴费的比例。
其次,由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的当地的个人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个人缴费基数,应该指出不是按本人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为基数,而是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务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参开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费
有多久了 是社保卡带的医保卡吗 去当地社保局补交 如果已经超过三个月 那你医保卡的功能只能按你续缴之日重新计算 如果没有超过三个月及时补上则没有任何影响 举个列 某人2008 5-8月均未缴纳 然后9月10日补齐手续 那么 他的医保从新产生效用要在 2009 9月十日以后 也就说住院报账之类的要 2009年9月10日以后产生的才可以
这是社保局的霸王条款 不公平但是没办法 如果你是这样赶快去补交 要不就麻烦了
医保忘了往卡上打钱,到医保办或者社保局补交。
个人中途未申报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从欠费的当月起暂停个人账户的划拨。同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暂停享受待遇期间的医疗费由个人负责。恢复缴纳医疗保险费时,首先应补清欠缴的保险费和滞纳金,然后再恢复对参保个人医疗费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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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一、各统筹地区要确定一个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般为工资入的2%,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适当提高个人缴费的比例。
二、由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的当地的个人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个人缴费基数,应该指出不是按本人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为基数,而是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务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医保忘了往卡上打钱,到医保办或者社保局补交。如果停交超过三个月,医保卡的功能只能按续缴之日重新计算,即报销认可时间是从补交之日后的发生的票据才认可的。如果停交未超过三个月,则补交款后医保卡效力不受影响。
医保卡现在已统一换成社保卡,医保处是向以个人身份证号为账户的社保卡内直接划转打钱。
医保卡丢失,可向到当地社保处申请挂失,并同时申请补办新社保卡。社保卡属于芯片卡,只要你未泄露密码,卡内资金会在以个人身份证号为账户的社保卡内。
可以补缴啊,但是如果错过时间的话,可能有一段时间处于脱保状态,去医院看病的话就走不了医保,得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