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有单位负责人的签字也可生效。在法理上可以解释为“表见代理”意思为,实际情况使当事人足以认定代理人(该公司采购总监)有权代理着一法律行为(签订购销合同)。但是司法实践中,对方往往采取否定签字或者否认有采购总监这个员工的辩解方式。这就要求你还有其他的相应证据进行辅证,比如对账单、收货记录等等。
只要你能提出类似的证据,证明该公司确实收到过你公司的货物。证据之间就可以形成证据锁链,可以没有争议的认可合同内容。
与公司签的合同没公章,在法律上没有效用。中止吧!
有效的 只要是签字是本人就可以 法院会对字迹做鉴定的 你也可以去法律事物所问问 问是免费的 一般你这个官司如果被告不是很无赖的话 法院会调解 应该没问题
有签字,合同形式上就具有有效性,现在需要确认的是合同本身内容的效力。
你是公司于公司的交易采购总监不能代表公司
所以你打官司的话只能同个人打
同公司打的话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