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没有和我签合同,但我要辞职,他不给工资怎么办?

2025-02-06 03: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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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你就认定这是你辞职的理由,并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
  2、不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单位依法补充建立并补交所有相关费用。
  3、上述要求单位一般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单位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5、再说,依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有在单位工作的任何证据,工作证或者同事证言都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回答2:

一、关于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在签订每一份合同时,要注意看是不是同一份合同。企业在条款内容上做了一些对自己有好处的修改,还有一些企业准备了几份不同的合同,一份为了应付外部的检查,一份是强力约束劳动者的合同并在实践中执行。 二、关于合同的内容   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不要怕繁琐,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到的内容越多,规定越细越明确,对劳动者越有益。

回答3:

你要收集好入职,工资,考勤,工作等相关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而且你如果进入公司工作一个月以上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赔付双倍工资
不过新的劳动法的确规定辞职员工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单位

回答4:

兄弟,你这个情况我遇到过,我有个非常好的办法能够帮你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他同意你一个月以后可以辞职,那你就让他立个字据,然后你去医院开一个病假条,比如腰扭了,不能动了,这都属于突发事件,可以请病假,而且只要你有正规医院开出来的病假条,国有有法律保护单位是必须给你假的,谁也不能带病工作呀,对吧。然后你就可以去你的新公司了,一个月以后你在回去把工资领回来。相信我这是唯一的方法,别打什么官司,你打不起的,折腾死你,有那经历你都能挣回来好几个月的工资了。祝你早日辞职成功,也祝你事业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