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请问国家法定节假日都有哪些?都放几天假?
2024-11-19 06:10:2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民俗二三事

回答2: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除了国家法定假期以外,港澳部分优秀企业也会有内部的福利假期:例如公司的成立日、周年庆、甚至是工龄达到一定程度的无条件"带薪假期"。也就是享受假日的同时,还享有正常薪水待遇。公司福利假期一般没有固定日期,只有固定天数,由员工根据自己的需要安排放假日。"近年来,也有少数港澳企业将福利假期引入其在中国的分公司,如部分公司,除了工龄带薪假期外,还有男性产假、旅游假等。"由于福利带薪假期不同于国家法定假日,如果员工放弃福利假期,将不会得到加倍工资的补偿。

回答3:

元旦:12月30日(周日) - 01月01日(周二) 3天

春节:02月04日(周一) - 02月10日(周日) 7天

清明节:04月05日(周五) - 04月07日(周日) 3天

劳动节:05月01日(周三) 1天

端午节:06月07日(周五) - 06月09日(周日) 3天

中秋节:09月13日(周五) - 09月15日(周日) 3天

国庆节:10月01日(周二) - 10月07日(周一) 7天

扩展资料:

法定节假日不放假是违法的。

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中秋之类的)安排加班的,无论公司是否安排调休,都应当支付300%的工资。如果公司安排工作不放假的,应当向公司说明该情况,或者要求公司安排放假,或者要求公司支付300%工资。

如果公司拒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当然,如果说对于公司比较失望,不希望继续做下去的话,可以据此要求公司多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国家规定,所有企业法定加入均应放假,对因为工作需要,安排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劳动报酬。

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必须服从: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答4: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根据公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目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
  二、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
  元旦放假1天不变;
  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
  “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
  “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不变;
  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三、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
  2009年法定节假日的安排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了2009年法定节假日的安排。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作出具体安排。
  一、元旦:
  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
  1月25日至31日放假,共7天。其中,1月25日(星期日、农历除夕)、1月26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一)、1月27日(星期二、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1月3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5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8日(星期三),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9日(星期四)、1月30日(星期五)。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四、劳动节:
  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五、端午节:
  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日)上班。
  六、国庆节、中秋节:
  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回答5: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和中秋节(放假1天)。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还有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有关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另外,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我国传统的农历重阳节等其他节日,也不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