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

2024-12-29 07:19:3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不能这样子理解。

什么叫应纳税所得额(以纳税当年论)?就是税法认可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会计利润对应的是会计所得税额,即未作纳税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整后得出的。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通常采用的是间接法:即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在法定弥补年限内)

你所说的永久性差异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里面可以找到,都是固定的指标;而对于暂时性差异而言,在现实中,常用到的就是职工教育经费超标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标的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以前年度亏损(须符合新会计准则“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不过话说回来,说很容易,但是还是要自己研究一下才明白。

回答2: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入,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回答3: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 + 纳税调整项目

(1) 差异影响税前会计利润

① 使税前会计利润减少,作为加项处理

② 使税前会计利润增加,作为减项处理

(2) 差异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① 使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作为加项处理

② 使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作为减项处理

纳税调整项目:

(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 永久性差异;

(3) 时间性差异
至于为什么这样规定,这个问题得去问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了。

回答4:

肯定是后者了
成本是上下浮动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