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卫风·木瓜》
【原文】
投我以木瓜,
报之以琼琚。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
报之以琼瑶。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
报之以琼玖。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翻译】
你将木瓜投赠我,
我拿琼琚作回报。
不是为了答谢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桃投赠我,
我拿琼瑶作回报。
不是为了答谢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李投赠我,
我拿琼玖作回报。
不是为了答谢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赏析】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倘若据此便认为《抑》的传诵程度也比《木瓜》要高,那就大错而特错了,稍微作一下调查,便会知道这首《木瓜》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平心而论,由于诗的文本语义很简单,就使得对其主题的探寻反而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轻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说是不甚可取的。有鉴于此,笔者倾向于在较宽泛的意义上理解本诗,将其视为一首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我们不妨说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显然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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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国风·桃夭
【原文】
桃之夭夭①,灼灼其华②。
之子于归③,宜其室家④。
桃之夭夭,有⑤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⑥。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译文】
桃树含苞满枝头,
花开灿烂如红霞。
姑娘就要出嫁了,
夫妻和睦是一家。
桃树含苞满枝头,
果实累累坠树丫。
姑娘就要出嫁了,
夫妻和睦是一家。
桃树含苞满枝头,
桃叶茂密色葱绿。
姑娘就要出嫁了,
夫妻和睦是一家。
【读解】
一首简单朴实的歌,唱出了女子出嫁时对婚姻生活的希望和憧憬,用桃树的枝叶茂盛、果实累累来比喻婚姻生活的幸福美满。歌中没有浓墨重彩,没有夸张铺垫,平平淡淡,就像我们现在熟悉的、谁都能唱的《一封家书》、《同桌的你》、《小芳》一类的歌。 魅力恰恰就在这里。
它符合天地间一个基本的道理:简单的就是好的。
正如女子化妆,粉黛轻施的淡妆总有无穷的神韵,没有的地方总觉得有,有的地方总觉得没有。浓妆艳抹,厚粉浓膏,不仅艳俗,而且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人疑心厚重的脂粉底下有多少真实的货色,或许卸下妆来是半老徐娘一个或满脸雀斑。
简单是质朴,是真实,是实在,是亲切,是萦绕心间不能忘却的情思。刻意修饰是媚俗,是虚伪,是浮泛,是浅薄,是令人生厌,是古人常说的恶俗。
简单质朴既是人生的一种境界,也是艺术的一种境界,并且是至高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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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诗经·国风·唐风·蟋蟀》
蟋蟀在堂,
岁聿其莫。①
今我不乐,
日月其除。②
无已大康,③
职思其居。④
好乐无荒,⑤
良士瞿瞿。⑥
蟋蟀在堂,
岁聿其逝。⑦
今我不乐,
日月其迈。⑦
无已大康,
职思其外。
好乐无荒,
良士蹶蹶。⑧
蟋蟀在堂,
役车其休。⑨
今我不乐,
日月其慆。⑩
无已大康,
职思其忧。
好乐无荒,
良士休休。⑾
【译文】
蟋蟀在堂屋,
一年快要完。
今我不寻乐,
时光去不返。
不可太享福,
本职得承担。
好乐事不误,
贤士当防范。
蟋蟀在堂屋,
一年将到头。
今我不寻乐,
时光去不留。
不可太享福,
其他得兼求。
好乐事不误,
贤士该奋斗。
蟋蟀在堂屋,
役车将收藏。
今我不寻乐,
时光追不上。
不可太享福,
多将忧患想。
好乐事不误,
贤士应善良。
【赏析一】
就诗论诗,本篇劝人勤勉的意思非常明显,可是《毛诗序》偏说是“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悯)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娱)乐也”。清方玉润驳得好:“今观诗意,无所谓‘刺’,亦无所谓‘俭不中礼’,安见其必为僖公发哉?《序》好附会,而又无理,往往如是,断不可从。”(《诗经原始》)对《诗序》说纠正较早的当是宋王质,其《诗总闻》指出“此大夫之相警戒者也”,而“警戒”的内容则是“为乐无害,而不已则过甚。勿至太康,常思其职所主;勿至于荒,常有良士之态,然后为善也”。释语达理通情,符合原诗。较他说为胜。拙著《诗经选注》定本篇为“劝人勤勉的诗”,即是受王质说启发。
本篇三章意思相同,头两句感物伤时。诗人从蟋蟀由野外迁至屋内,天气渐渐寒凉,想到“时节忽复易”,今年已到了岁暮。古人常用候虫对气候变化的反应来表示时序更易,《诗经·豳风·七月》写道:“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九月在户”与本诗“蟋蟀在堂”说的当是同一时间。《七月》用夏历,本诗则是用周历,夏历的九月为周历十一月。本篇诗人正有感于十一月蟋蟀入室而叹惋“岁聿其莫”。首句丰坊《诗说》以为“兴”,朱熹《诗集传》定为“赋”,理解角度不同,实际各有道理。作为“兴”看,与《诗经》中一些含有“比”的“兴”不同,它与下文没有直接的意义联系,但在深层情感上却是密不可分的,即起情作用。所以从“直陈其事”说则是“赋”。从触发情感说则是“兴”。这一感物惜时引出述怀的写法,对汉魏六朝诗影响很大,《古诗十九首》中用得特多,阮籍《咏怀八十二首》亦常见,如其第十四首(依《阮籍集校注》次第):
开秋肇凉气,蟋蟀鸣床帷。感物怀殷忧,悄悄令心悲。多言焉所告,繁辞将诉准……
开头与下文若即若离,与《蟋蟀》起句写法一脉相承,只是这里点明了“感物”的意思,而《蟋蟀》三、四句则是直接导入述怀:诗人由“岁莫”引起对时光流逝的感慨,他宣称要抓紧时机好好行乐,不然便是浪费了光阴。其实这不过是欲进故退,着一虚笔罢了,后四句即针对三、四句而发。三章诗五、六句合起来意思是说:不要过分地追求享乐,应当好好想想自己承当的工作,对分外事务也不能漠不关心,尤其是不可只顾眼前,还要想到今后可能出现的忧患。可见“思”字是全诗的主眼,“三戒”意味深长。这反覆的叮嘱,包含着诗人宝贵的人生经验,是自儆也是儆人。最后两句三章联系起来是说:喜欢玩乐,可不要荒废事业,要像贤士那样,时刻提醒自己,做到勤奋向上。后四句虽是说教,却很有分寸,诗人肯定“好乐”,但要求节制在限度内,即“好乐无荒”。这一告诫,至今仍有意义。
本诗作者,有人根据“役车其休”一句遂断为农民,其实是误解,诗人并非说自己“役车其休”,只是借所见物起情而已,因“役车休息,是农工毕无事也”(孔颖达《毛诗正义》),故借以表示时序移易,同“岁聿其莫”意思一样。本诗作者身份难具体确定,姚际恒说:“观诗中‘良士’二字,既非君上,亦不必尽是细民,乃士大夫之诗也。”(《诗经通论》)可备一说。
全诗是有感脱口而出,直吐心曲,坦率真挚,以重章反覆抒发,语言自然中节,不加修饰。押韵与《诗经》多数篇目不同,采用一章中两韵交错,各章一、五、七句同韵;二、四、六、八句同韵,后者是规则的间句韵。译诗保留原押韵格式。 (蒋立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