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没有相关规定认定“打”与“拍”的具体限度。所以这个要看怎么认定了,刑侦人员认定是当事人在殴打死者,那么就要对死者的头部创伤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和当时的目击证词,现场证据,有无搏斗痕迹综合考虑。应当不会被定罪。
现在破案一般都很有效率
尤其现在基本都是命案必破的
所以我感觉几乎不会被冤枉
“拍”的过了就是“打”,“打”的轻了就是“拍”,关键是怎么认定
你自己的话说了不算的。
以上仅是我的个人看法
头部受创死亡跟脸部受创还是有区别的吧。。而且根据尸检应该可以确定当事人同死者扭打过程中是否有反抗行为,再从当事人的身上搜寻搏斗痕迹。
拍与打的定性是不同的。并且无杀人动机也是个很大的破绽。
像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
这种情况不会被定罪
不过 法律不外乎人情 关键还是在当事人 与受害者这两人之间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