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有限期治理的权限吗

2024-12-19 01: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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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环保局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四条 对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排污单位,限期治理。
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排污单位应当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回答2:

有,新建项目没有批复,不能建,已建项目排污不达标罚款,限期不改者,可强制停产改造。

回答3:

当然有。环保局是执法局。政府不直接对企业进行任何审批或者处理,是由各个局进行行政许可的。

回答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四条 对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排污单位,限期治理。

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排污单位应当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回答5:

有的,这个是环保局的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