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 继续工作了半年。现被公司辞退如何赔偿

2024-11-24 21: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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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继续工作了半年,现被公司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5个月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还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2:

楼主您好,
(1)如果您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无任何理由将您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依法向您支付赔偿金。赔偿金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根据规定,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但是,如果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原用人单位对此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双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存在,用人单位应该自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自合同期满后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回答3:

你好:
1、可主张2009年4月-8月双倍工资。按你已得工资,在等额给付你。
2、代通金的话是上个月工资即7月份工资,如果8月份工资发给你,属于提前一个月通知,无须发代通金。
3、2008年3月1日至离职,如果9月份离职,就可以要求2个月,现在只能要1.5个月。
4、从内容上看,仅仅是档案转移,“三金照常缴纳”,不影响劳动关系依然存在。
如你还有其他劳动法律问题,可登陆“劳博网”。

补充:
1、可以资2007年10月计算,但你要有证据证明你那时进的公司。
2、如果是这样,就不能主张代通金,因为单位提前1个月通知你了,当然,这1个月的工资是要给你的。因此,归根到底,不管是代通金还是提前1个月,你其实都可以拿到1个月工资。

回答4: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未与您续签劳动合同,应该从2009年3月27日开始支付您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即是你当月工资的二倍。
2、可以主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数额为您离职前一个月的工资金额。是您7月份的工资数额。如果工作到9月3日则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3、如果公司以金融危机影响,机构调整等理由与您解除,可是说是合法解除,那么公司应该支付您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因您在公司工作的时间为1年6个月),如果您认为公司是单方面与您解除即非法解除,那么公司需要支付两个月工资的2倍作为赔偿金。
4、再就业托管通知单,我不知道确切的内容,即使有关于对您的不利约定,以上3条的回答也是可以认定的。

回答5: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