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3、第四十一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4、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5、第七十一条 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没有责任。
因为女孩已经16周岁了。根据我国刑法关于拐骗儿童罪的相关规定,拐骗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年龄要求是14周岁以下。
此复!
在刑事责任方面现在还无法说。如果那成年人主观上有出卖牟利的想法的话,就拐卖妇女罪。
如果但从你所叙述的文字上来说,是不构成刑事责任的。
不过从民事方面,可以要求适当的民事赔偿,毕竟他给你们家带来了一些影响
本人认为没有法律责任
拐卖妇女罪的罪责是:故意,且以出卖为目的。本案显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
在则,14岁以上的女孩,刑法扩大解释为“妇女”,而拐卖妇女罪在征得被拐卖妇女事前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阻却违法性,可以不构成犯罪的。本案中是女孩主动提出,也不符合。
(以上为个人观点)
没有!自己家女孩拉人家出走觉得面子上过不去还想讹人家点?一点希望也没有,一句话:管好自家孩子!实在气不行就煽她!那么大了没事!再不管你就直接等着抱外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