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
1.挑战井田制:
春秋以前,实行井田制。春秋后期,鲁国规定,不论公田、私田,都要由国家按照田亩的实有数目收税。这就在实质上默认了私田主人对私田的所有权。此后,一些贵族把公田也化为私田,并逐渐改变了剥削方式,让种田的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自己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奴隶主贵族逐渐转变成封建地主,原来耕种井田的奴隶转变成农民。这种新的剥削方式,就是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方式。
2.加强统治“什伍制”“连坐法”:
为了加强专制统治,商鞅首先施行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将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十”为编制,登记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此外,还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临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3.重农抑商:商鞅还推行了重农抑商的政策,即所谓“困末作而利本事”。他规定:凡努力于耕织而生产粟帛多的人,可以免除本身徭役;凡经营商业、图谋末利和因懒惰而贫穷的,将连同妻子儿女没入官府为奴婢。
4.奖励军功: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分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
5.燔诗书明法:
建议请学生阅读教材,全面理解该措施。得出结论:商鞅的所作所为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我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后期:
1.经济:重大政策——“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所谓“阡陌”是指“井田”中间的灌溉渠道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的井田的界限。新法规定开封疆阡陌,从法律上革除了井田制度。允许人们开荒,可以占为私有,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解除了对生产力的束缚,促进了新的发展。
2.政治:废分封,行县制——“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县丞、县尉等官吏。商鞅通过县的设置,将全国政权、兵权集中到了中央,从而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此外,商鞅在前344年,颁布了标准的度量衡器,统一了国内的度量衡。
3.迁都:公元前350年,秦将国都从雍迁到咸阳。
影响:
1.经济繁荣,军力强大。
商鞅变法使秦国成为当时先进的富强国家。由于新法鼓励农耕,使秦国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出现了“家给人足”的局面。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说:“秦国新法十年,秦民大悦,路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成为第一大强国”。同时,由于推崇战功,使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统一度量衡,使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推动了商品交换。县制、爵制以及什伍连坐制等的推行,虽有压制人民的一面,但给民众带来某种安定,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富国强兵。
2.天下人才汇集于秦。
由于商鞅变法,秦国强大,经济繁荣,天下济世之才广集到秦。秦出现了吸收和使用外国人才的高潮,高级官员多由外国人才充任。比如武王、昭王两代先后为相者13人,其中12人非秦人。秦国还形成了一套吸收、使用外国人才的制度即客卿制度,造就了清明吏治。著名思想家荀况对此描写说,“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 ”,朝廷“听决百事不留,怡然如无治者”。
3.军事胜利,领土扩张,国力增强。
商鞅变法使秦国的对外战争也取得了重大胜利,领土扩张,国力进一步增加,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落后被动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长期“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的局面,提高了秦国在诸侯国之间的地位。
4.法家思想盛极一时。
5.社会方面枣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总之,商鞅变法在秦国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里程碑,使一个“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的新秦国,出现在中国西部大地上,对以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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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响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封建经济得到发展,逐渐成国七个诸侯国实力最强大的国家,为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2、简介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3、评价
①进步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封建化变法改革运动,顺应了封建历史发展的潮流,推动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壮大了国力,实现了富国强兵。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②局限
但是商鞅变法中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在一定程度上给广大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并未与旧的制度、文化、习俗彻底划清界限。“内行刀锯,外用甲兵”、迷信暴力而轻视教化等思想,也有其明显的历史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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