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办法是协商解决问题,如果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一般不太可能,大家都还有情绪),不要以自己的立场来谈,就直接说,已经离婚了,手续已经办妥,那么唯一牵挂两个人的心的就是孩子,虽然离婚,毕竟还是两个人的孩子,都不希望他过得不好吧?既然是这样,和谁过不一样呢?孩子在这个婚姻(离婚)里面,已经给他带来了很大的伤害,难道还要继续受到离婚后的不和吗?
应该以孩子的感受为重,大人不应该太自私,有句话叫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强迫一个小孩子去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他甘心吗?他开心吗?凡事都要以孩子为重,他现在想和谁在一起由他自己来决定,将来如果他反悔了,那也是他的自由,也就是说不能把孩子当做物品,想要怎样就怎样,还是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如果这样都不能解决的话,最为下策的办法就是上诉,政府判离婚案件的时候,一般有多个因素,孩子小的话,都会判给母亲,还要考虑经济条件,这个并不是说母亲没有经济来源就取消资格,主要是怕母亲不能承受经济压力,而让男方每个月付一些生活补助,其实这一条也是可以对他谈的,并且孩子就算在你这里,你也可以这样要求他,毕竟他是孩子的父亲。最后法院会根据孩子的要求,就是孩子喜欢跟哪个在一起,就判给谁,其实这才是最重要的,当然这是下策,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绝不使用此计。
孩子长大之后会有自己的想法。
祝你好运
女人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事关你的孩子。
女人你要记住,你是孩子的母亲你又抚养她的权利,当然孩子的父亲也同样享有这样的权利,若是双方都有意要抚养孩子的话,那就利用法律的程序来解决,这对你来说是最有帮助的,
第一,你是女人,孩子是女孩,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法官都会将天枰向你倾斜的,
第二,孩子本身的意愿占据了很大的成面。法官会首先考虑的
第三,你必须要保持冷静,此时孩子的父亲多少有些情绪话,所以你表现的越加理智,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越有力。
总之,我个人的建议就是,既然你的前夫不同意孩子的抚养权归你所有,那你也就不要跟他纠缠了,纠缠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反而更加苦恼,直接起诉,交由司法来裁决,一劳永逸。
现代女性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利益,别说是前夫了,就是自己现在的老公都不能左右,该强就强。
能够在法庭外面和解就最好了,因为离婚本来就会对孩子造成很大的伤害。
怎么对孩子好就怎么办,不要光考虑自己的感受,一般来说女孩的话爸爸带比较好,儿子的话妈妈带好,条件好的带孩子,孩子喜欢跟谁谁带孩子,宗旨就是为孩子好,具体看你家的情况了
法院会按照孩子的意愿,生活问题,可以要求其父支付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