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朋友找到他后拘禁后还有别的目的,比如是为了索要钱财或者是作为人质:你朋友的行为涉嫌的就是绑架罪行、而不是非法拘禁罪;如果拘禁他是为了索债或者就是看他不顺眼看着他,有可能是非法拘禁罪。
2、“那人吸毒 又是抢劫犯 再外也欠了不少钱 ”:这些都不能构成减轻你朋友罪刑的理由,那人即使是罪犯,也只有国家司法机关才有权追究,你朋友无权拘禁。
3、“他们大概做几年 或有什么处罚”:
(1)如果是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如果是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3)你朋友是自首,而且只是“帮别人看”,可以比照以上情形从轻处罚。
非法拘禁罪。
刑法238条规定,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自首是可以从轻处罚。
所以,一般会判十年。
具体情节不清楚,难说,但是你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能会见犯罪嫌疑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