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财产的认定问题

2025-01-02 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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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物权法》103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去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是的,该墙也是双方按份共有。其实按份共有并非意味着当事人可以肆无忌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同样要受到按份共有人的制约。
合伙的解散并非分割共有财产,在当事人分割共有财产之前该财产仍为共有。不管是按份OR共同共有。

回答2:

这涉及到物权法中的共有,对于此法律明确规定,共有人对于共有的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以外的,一缕视为按份共有。原因如下:共同共有是共有人对财产不分份额的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共有人只有在共有关系消灭时才能协商各自的份额,当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推定为共同共有,共有人对拥有财产的份额还是不明确的。还有,《物权法》是07年最新修订的,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于物权法规定的内容。
合伙属于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