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到结婚证,但是已经办过酒席,也生下了孩子,这个算是事实婚姻吗?受法律保护吗?

2024-11-13 20: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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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成立婚姻关系,必须以登记为准。事实婚姻这个词,是1994年为一次性解决历史上相当数量的国民在婚姻上的陋习而引入的一种特殊方式,此后就没有这个说法与做法了。你所举例的这种情形在法律上被称作同居关系,其法律效果主要如下:1.前提非是婚姻关系;如果不想继续同居了,只能叫解除同居,而非是离婚,因为从来都没有登记成立过婚姻关系;2.男女对所共同生育的孩子,负有共同抚养的义务;3.同居期间为同居生活所发生债权或债务,一般属于共同的债权或债务;4.同居期间为同居生活所添置的财产,一般也属于共同财产。

回答2:

如果你所说的情况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发生,法律承认你们为“事实婚姻”。但如果你所说的情况是在1992年2月1日后发生,法律不承认你们是“事实婚姻”。只能称这为“非婚同居”。

因此,你所说的情况属于上述后者的,你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但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在日后解除了同居关系,且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是会受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3:

这个应该属于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
建议题主把酒席照片,婚纱照之类的保存好。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回答4:

摆酒席孩子也有了这个也算实事婚姻,但是不受法律保护哦,因为没有结婚证

回答5:

如果事情发生在新婚姻法实施之前,是算的。
但若发生在新婚姻法颁布之后,是不认可事实婚姻的。
因此没有办理红本的,赶紧去民政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