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看起来是不合理的,如果是你当初自己这样心甘情愿的只要了这些,没救了。如果是别的,就有权利要孩子的抚养费,即使是离婚,但男方仍有义务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定期给孩子抚养费的。找个律师,一问就会一清二楚了。
真是傻,当初为什么没想到这些呢,是不是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什么都可以不要,只要男方通意就行?如果是这样签的协议,那还真不好办,当初无论是什么原因离婚都该通过法院来判,你应该得到你所得到的东西,你当初自己放弃现在想找回来还真是不太容易,唉,孩子的抚养是大事,也不是你个人的事情,这个负担太重了,当初为什么就没想到呢,找人咨询一下,最好通过法律来解决,找个律师帮你打这个官司吧,你自己打不会胜诉。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女人?我同情你
你太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