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市区货车
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穗公〔2007〕277号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07年11月5日零时起,对我市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每天7:00-9:00及17:00-20:00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7:00-20:00,禁止广州市籍(含从化、增城市)号牌5吨以上(含5吨)、外市籍号牌1.5吨以上(含1.5吨)的货车通行:
东面:东环高速公路以西;
南面:南环高速公路(丫髻沙大桥以东路段)以北;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埗桥,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桥至丫髻沙大桥)、增埗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黄石东路(不含)、白云大道(黄石东路口以北段,不含)、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以东路段)以南。
二、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沙太路(北环高速公路以北段)南往北方向,不含佛山市辖区内道路]每天7:00-21:00禁止外市籍号牌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通行: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东环高速公路(中山大道东以南段)以西;
南面:南环高速公路以北;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茅山互通立交以南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西环高速公路以东;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以南。
三、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全天24小时禁止1.5吨以上(含1.5吨)货车通行。
《广州市公安局通告》(穗公〔2002〕109号)、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广园路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穗公〔2004〕123号)和《关于调整广园快速路及其周边道路交通组织的通告》(穗公〔2006〕280号)中有关限制货车通行的内容同时废止。
以上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在准许货车通行的范围和时间内,如另有规定禁止货车行驶的路段,则按规定执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二OO七年十月二十日
以上通告来源于广州市金盾网 - 交通管理 - 管理通告内
多如牛毛,如果你不是广东本省货车就跑吧,反正你不用去交罚款的,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