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交税怎么交

2025-02-06 0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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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屋出租的税费

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一)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原则

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是房屋租赁税费计征的核心问题。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主要有两个原则:一是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二是核定租金原则。

1、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

2、核定租金收入原则

(二)法律责任

1、出租人或者转租人不缴纳或者迟延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其缴纳,每迟延一日,按应交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2、当事人不服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主管机关的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屋出租房产税税率



1、在广州省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税率自10月份开始有所下调。如果一个月月租收入2万至3万元的将综合征收税率下调幅度大,比之前降低2.38%。在这个月租金收入范围内的业主可以少交不少钱。

2、房屋出租房产税税率通常采用比例税率的方法来计算。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3、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目前采用这两种方法来计算房产税应纳税额。

4、营改增后,房地产业营业税改缴税后税率很有可能为11%。业内人士表示,如房地产业价格上升空间是有限,营改增后房地产业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因为房地产业营业税5%,建筑业营业税是3%。营改增之后,这两个行业的税很有可能是11%。税率的上升不免引起一些人的担忧。

以上的内容就是有关房屋出租的税费,房屋出租房产税税率的全部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当我们在出租房屋的时候,一定要对于相关的税费有一定的了解,因为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去租赁房屋,不会让自己在租赁房屋的时候,带来一些麻烦。

回答2:

大部分人是不交税的,这项税也挺多的,每个地区不太一样,今年减税优惠,挺低的,如果要税票,必须正规的当地国税去交

回答3:

有各地的出租房税收部门收取吧

回答4:

租房需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 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回答5:

个人出租房屋要交营业税(税率为3%/2)、城建税(税率为1%或5%或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1%)、房产税(税率为4%)、土地使用税(免征)、印花税(税率为0.001)和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等。
租赁价格是2000元时,房屋出租方每月出租该套房产应缴纳的税费包括:
(1)营业税:月租金收入×3%/2,即2000×3%/2=30元;
(2)城建税:营业税×(1%或5%或7%)(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按照在市区标准计算即30×7%=2.1元;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即30×3%=0.9元;
(4)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1%,即30×1%=0.3元;
(5)房产税:月租金收入×4%,即2000×4%=80元;
(6)土地使用税:免征土地使用税;
(7)印花税:月租金收入×0.001,即2000×0.001=2元。上述(1)-(7)项合计税费为:115.3元。
(8)个人所得税=(2000-115.3-800)×10%=108.47元。
扩展资料
除了以上税费,部分地区还出台了征收房屋租赁管理费的法规,应缴房屋租赁管理费=核定租金收入×租赁管理费率。
《深圳市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房屋转租的,转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额部分,应当按前款规定的标准,由转租人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房屋租赁管理费应当上缴财政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缴纳与使用办法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