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对公民拒绝服兵役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当中的第六十六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1、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2、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3、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役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规定了公民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和逃避服兵役的法律责任。
几分钟了解,如果拒绝服兵役,会有什么后果?
兵役法对公民拒绝服兵役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