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几点仅作参考:
一、如果产权是男方个人财产,则合同有效,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现在卖方反悔,应当退回所收房款,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不得超过实际的损失,或者赔偿房价的20%违约金。合同约定双倍房价返还,不合法,该条款无效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合同标的总额20%。
二、对象不是夫妻,反悔无效。
三、如果产权是双方共同财产,一方出让,另一方有优先权。
知道中国有句名言叫白纸黑字吗?在法律上只承认事实白纸黑字,如果你们的合同经过有效的公证处公证过,法院是支持的,除此之外,没有卖房人双方现场自愿签字,合同的有效性法院是不支持的。
中介在其中担当了居间人和公证人之责,你可以要求中介履行合同,可以和卖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你只能状告中介负责连带责任,要求中介赔尝,买房其间的一切损失。诉讼中介还靠谱点,法院可支持你的申述请求。
你就不应该看房产证,直接看对方的房子是怎么得到的,那样直接确定其是否有资格买卖这个房子。现实中现在人们普遍高抬房产证的用途了,为什么不着重想一想办理房产证之前发生的事情,其中的过程、逻辑关系得弄清楚
看看合同上违约责任怎么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对方不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房产委托过户,需要产权人出具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
对方不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就去法院起诉,然后拿生效判决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房子的法律问题很多方面啊,你想了解什么呢?有继承问题、共有问题、赠与、抵押、质押、买卖、过户。。。。。。。。。。补充回答:你家的房子在拆迁时没有理顺好各方面关系,首先要了解你这拆迁的房子的产权是谁的?是不是祖遗房产,如果是就有个继承问题,可能你爷爷已经过世了吧?你爷爷也有一半的产权如果没有遗嘱就有个法定继承问题,你奶奶和你爸还有姑姑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奶奶是没权处置你爷爷的那份房子的。如果不是祖遗房产你奶奶名下现在的房子,奶奶是有权处置的。至于你爸卖给小姑的房子应该按协议约定履行。可能由于房子继承问题没理顺你大姑才说出了狠话吧。你们都是一家人还是互相协商解决比较好,金钱买不到亲情,最好不要到法院打官司,亲人间打官司没有赢家。经济条件好的让点条件差的,不能斤斤计较。按你的最后问的我的回答是: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祖遗房产法律途径对你们不利,如不是祖遗房产你爸卖给小姑的房子应该按协议履行,如果不履行协议,法律途径肯定胜诉。另外奶奶还在世她有权处置自已的房产。继续回答:你爸的房子是通过爷爷的遗赠给你爸的,小奶奶又争这房子结果败诉你爸合法得到了这份房产。但这房产你爸又卖给了小姑,但产权证没有过户给小姑,你妈也不知道你爸卖这房子,现在如果不考虑亲情的情况下对你爸的房子可以诉讼,一是由你妈作为原告,要求你小姑让出房屋,你爸与你小姑签订的卖房协议无效,因为夫妻共有产买卖需要双方同意,单方面不可以处置房屋权属变更。二是可以你爸妈一起作为原告,要求小姑履行协议限期交足买房款。房款交足后办理过户手续。另外你爸与你奶奶的那套房屋产权证的名字是你爸和你奶奶共有的,不管共有份额各占多少,物权法对共有产的处置需共有人共同同意才能处置,且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你奶奶可以将自已的份额赠与或遗嘱继承给别人,如要卖给别人你爸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