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离婚协议书上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以看望为由把孩子接走后不归还回来,怎么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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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4:29:2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凭借离婚协议书上的抚养权约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将孩子归还,如果对方经法院强制执行之后仍然再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对方探望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行为执行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答2:

晚上好
可以直接去女方家看孩子然后带回来呀!
这是个很现实也很不错的方法。
一不小心可能还会旧情复燃也是不错的。为了孩子,完全可以的。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更希望能够采纳。

回答3:

男女离婚协议书上孩子归男方抚养,现在女方以看望为由把孩子接走后不归还。如果多次协商、讨要未果。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离婚协议书为证据,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4:

离婚协议如去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是有效的,协议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但实际女方一直抚养着,可以让女方去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在未变更之前,女方应将孩子交给男方抚养。离婚协议如去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是有效的,协议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但实际女方一直抚养着,可以让女方去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在未变更之前,女方应将孩子交给男方抚养。离婚协议如去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是有效的,协议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但实际女方一直抚养着,可以让女方去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在未变更之前,女方应将孩子交给男方抚养。离婚协议如去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是有效的,协议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但实际女方一直抚养着,可以让女方去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在未变更之前,女方应将孩子交给男方抚养。

回答5:

这个首先你要理解做妈妈的心,她可能挺舍不得孩子的,如果你能够做到对孩子,包括家人都对孩子很好的话,你可以把孩子接回来,当然,如果女方就是不给把孩子送回来,你是有权利去法院起诉的,因为离婚协议上写的挺清楚的,孩子的抚养权在你这里的。如果不想闹得不愉快,你也可以找中间人去给协商一下的,总之,为了孩子,还是尽量不要闹得太僵,对孩子也不好,孩子也会很难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