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分手了,你就不要再去纠结了,你也给了他10多万元钱补偿她了,应该可以对得起她了,她不想放弃,她以为你还有钱,还会给她钱,你已经纵容她,如果你真的想跟她分手,那就不要理睬她,不理不睬,让他怎么样去跳蹦都不要理睬她。
既然结束了,也付出了代价,就结束,女的纠缠你是不想离开你,或者离开你的钱,而不是你,一刀断,没有谁对不起谁,也没有对错,有的只是一段感情经历。只会让人更成熟,向前走,和你爸妈说清楚。这都不是问题。再骚扰你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把你的钱都要回来。
你给了她十万块钱,怎么她还从你要三万块钱,感情上的伤害不是用金钱弥补的,不管谁是谁的初恋,都应该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来相处,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婚约?没有爱情的恋爱是不道德的。没有结婚分手是很正常的事,但是都经两个人协商分手,你们都还很年轻,都有选择对方的权利。不要因为分手弄个死去活来,这是一场没有意义恋爱。希望你们在选择对方的时候,要成熟一些。
分手了谈不上谁伤害谁。是说谁付出的更多一点。一辈子也不是谁离不开谁。只是想让自己开心一点。
我觉得你这种做法很没有道理, 因为不是对方的初恋就要一直当她的备胎吗?感情里面没有谁对谁错的,问心无愧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