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劳动争议仲裁,和申请工伤认定有关系吗?如果对有无劳动关系有争议,人社局在认定工伤时,是有权利认定劳动关系的。即使是对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按《蕞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也就是说,不属于职工自身原因而耽误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间的,不超过时效。
不能的。过了实效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