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厂上班十三了,现在厂故意为难我,想让自己辞职,没有跟我卖任何保险,每天上十二小时,

2025-02-06 05: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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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吗?有其他可以证明你是在为这家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吗?譬如:考勤记录工作服工作证工资流水等等,如果证据充足,可以带着证据去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
你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加班费,因此你可以主张要求单位支付你加班费的部分。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10个工作日递交书面申请,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你自己离职,是没有补偿金的。

回答2:

如果你自己辞职,没有任何赔偿!如果是单位辞退你,赔偿金是很多地。再加上五险,单位损失太大,所以,想让你自动辞职。别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