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部
①标题: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②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基本情况这一部分主要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复议的,应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申请人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等。
在上述案例中,申请人在写申请时,应该写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住所等情况,对于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也应该就所知道的内容详细写明。
(2)正文
①复议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行政行为。写明申请复议的目的、要求,即明确提出撤销或者变更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行为。如:撤销卫生防疫站×字第×号罚款五千元的处罚决定、变更税务局×字第×号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
②事实与理由。此部分是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核心部分。应客观地陈述引起行政行为的全部案件事实,指出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时所认定的事实与客观情况不符之处。并列举出有关的证据材料,有证人的,还应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最后在概括事实的基础上,援引有关法律法规论证复议请求的合法性。
在本案中,申请人要就县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违法性作出阐述。
(3)尾部及附项
尾部包括:致送复议机关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附项中应写明提交的申请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