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我写欠条怎么办

2024-11-06 22:12:5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被强迫写下借条的处理方式是,建议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借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准备证据: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

回答2:

遇到这种报警是唯一的出路,千万不要想去搞什么私下的调解,最后倒霉的就是你。

回答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5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承认之危的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下所为的。 61条、民事法律行为被宣布无效或者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综上所述,关于威逼,应当按照胁迫的法律术语予以理解。所谓“胁迫”在相关的定义,在相关的民法书籍里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本人或其近亲属的身体健康、生命权、名誉权、财产权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求,迫使受害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因此,如问题描述符合这种情形,受损害一方可以搜集自己当初是受到胁迫的情形下写欠条的证据,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之内,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该欠条无效。

回答4:

被胁迫订立的合同可以去法院撤销,需要证明受胁迫的事实。
《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
权。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
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
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