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需要体检什么项目?有乙肝会影响认定吗?

2024-11-22 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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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有乙肝会影响认定教师资格证的。

一、下列两项人员不得认定教师资格证:

1、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2、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二、教师资格证体检主要体检以下内容:

1、心脏听诊

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测听力

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应佩带助听器复测,复测均低于5米者不合格。佩带测听器测听距离,应作“+”符号记入体检表。

3、嗅觉

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4、视力

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须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

5、色盲

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或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扩展资料:

教师资格证体检其他不合格人员: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不正常者。

3、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4、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5、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6、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7、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8、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

9、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回答2:

体检要求,你可以参考看看
新生报考教师资格证的体检乙肝携带者都可以报考,只要不是活动期应该没有影响。
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适宜从事教师工作或相关教学岗位的工作。
1.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癔症史。
2.精神疾病(以二级以上专科医院诊断为依据)。包括:
(1)重度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反复发作的情感性精神障碍、无法归类的精神病性障碍、急性心因性精神障碍。(注:经一年以上系统治疗、未达治愈或影响社会功能者)
(2)各类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包括颅内感染、中毒,颅脑外伤、肿瘤,癫痫及脑血管病等。
(3)与文化密切相关的精神障碍。因迷信气功、巫术等影响职业及社会功能者。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毒品、酒精、安眠药依赖并影响社会功能者。
(5)人格障碍的某些亚型。如:反社会型、冲动型、分裂型人格障碍。
(6)神经症的某些类型。如因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影响职业及社会功能者。
3.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性病等各种传染性疾病。(经二级以上医院或专科医疗机构检查确已治愈者除外)
4.各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者,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工作。(根据京教人[2010]14号文件,删除此条)
5.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
6.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达到5米,但另一耳全聋,不宜从事幼儿教育、音乐学、医学等教学工作。
7.嗅觉迟钝或丧失者,不宜从事与化学类、食品科学等相关的教学工作。
8.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4.5(0.3)。
9.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工作。
10.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容(如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症、一眼失明及五官先天或后天性残缺、畸形等)。
11.步态跛行,着装后脊柱侧弯、驼背,脊柱、四肢有显著残疾及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的肢体残缺、畸形、功能障碍。
12.脊柱侧弯大于4厘米,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厘米、显著胸廓畸形、主要脏器(心、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或男性身高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低于160厘米,不宜从事体育类教学工作。
13.严重下肢血管疾病影响站立或行走(经手术治愈者除外)。
14.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严重的骨关节疾病反复发作,引起功能障碍、关节畸形等合并症。
15.恶性肿瘤,内分泌系统疾病,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以及严重的器质性疾病或合并并发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炎等)。
16.特殊教育岗位的教师,其身体条件是否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酌定。
17.未纳入体格检查标准、有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其他疾病或生理缺陷者是否视为体格检查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商北京市卫生局确定。

回答3:

体检项目主要有:眼科、内科、外科、耳喉鼻科、口腔科、胸部透视、肝功能检验。乙肝不具有传染性的就没问题。

更多问题了解可以点击海南教师资格认定问题汇总 

回答4:

体检是入职前最后一道门槛,会查到乙肝肝功能转氨酶偏高,血压偏高,心电图不合格,胸透肺结核,艾滋,梅毒,视力不够,等等,导致体检不达标,一直以来,我们以信誉至上、诚信为本为口号,红太阳体检搞定了数万人的体检问题,只要你找到红太阳体检,我们会根据你的自身情况,给你量身定制体检方案,必要时候,关系直接修改

回答5:

体检项目主要有:眼科、内科、外科、耳喉鼻科、口腔科、胸部透视、肝功能检验。乙肝不具有传染性的就没问题。